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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县忠州老城城市单元 F1-7/01 地块详细规划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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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县忠州老城城市单元 F1-7/01 地块详细规划公示
申请单位: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编制原因:按照全县“1116”总体工作思路,紧扣“加快打造三峡库区特色中等城市特色产业集群县域样板”总目标,聚焦“双千亿”“双 50”两个主要支撑目标,按照“渝东北前列、
全市争先进位和忠县辨识度”要求,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,加快推进建设忠县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,特开展本次详细规划编制工作。
编制依据:1.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19 年修正)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19 年修正)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21 年)4.《重庆市城乡
规划条例》(2017.3.15.《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》(2025.1.1)等。
编制单位: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
编制内容:本次详细规划地块位于忠县城市规划区忠州老城单元西南侧,为忠县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拟用地。
公示单位: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公示地点:1.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.忠州广场 3.北山广场 4.项目所在地 5.忠县政府网 6.忠州之家
公示时间:2025 8 20 ——2025 9 18
意见反馈:1.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,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,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、联系方式。书面意见可当面提
交,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。邮寄方式提交的,请在信封正面注明“公示反馈意见”字样,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。2.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
系人,在提交书面意见时,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。3.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,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,视为放弃权利。
4.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,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,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、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
自动放弃听证权利。
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: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 99 号(忠县政务中心)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
联系电话:023-54232895
附 件:1.区位图 2.用地布局规划图 3.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
1、区位图


2.用地布局规划图 


3.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



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5年8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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